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做法得到鼓励和提倡
信息发布者:张福周 2020-08-02 14:24:33 转载
乡野小吏话三农1小时前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
从2017年农村"两委"换届开始,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的做法就得到鼓励和提倡。
山东省莱芜市的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大力提倡党组织书记依法兼任村(居)委会主任,"两委"成员交叉任职。黑龙江鸡西市方案也明确:提倡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鼓励村"两委"班子成员依照法定程序"交叉任职"。
2019年8月实施的《农村工作条例》更是以党内法规的形式予以明确:"村党组织书记应当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推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可以预见,在2021年即将进行的新一轮村"两委"换届中,"一肩挑"、"交叉任职"将成为一个重要任务,通过这种形式实现村干部班子的精简、高效、统一,从源头上减少内耗和不稳定因素。这样的安排,符合农村实际,也得到基层欢迎。但同时,一些人也存在一种担忧:“一肩挑”、“交叉任职”之后,村干部的权力会更加集中,如何有效监督权力运行、保证不跑偏、不滥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将大有作为
这种疑问不无道理,但是也不必过分担忧。
在村民自治管理组织中,我们已经提前确定了一个组织,能够强有力地监督村干部的权力运行,那就是——村务监督委员会。
2017年8月,国家专门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指导意见》,强调村务监督委员会是村民对村务进行民主监督的机构。《农村工作条例》同样规定要"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
随着村支书、村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之后,村务监督委员会的作用将大大凸显、大受重视。
1、村监会的组成
按照规定,村监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1名主任,原则上由不是村委委员的村党支部委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不准兼任主任。其他成员由村民或村民代表投票推选产生,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村监会成员。
其中村委会成员及其近亲属、村会计、村文书、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不得担任成员。
2、村监会的职责
村监会在主任的带领下,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权,对村两委班子的村务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监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质询、上报上级政府。
监督村务决策是否科学,村务公开是否全面、真实、及时、规范。
监督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情况,村级财务收支情况。
监督村内项目工程建设招投标是否符合程序,建设质量是否达标。
监督村内惠农助农政策和资金是否落实到位,发放合理。
监督村内环境卫生、移风易俗、文明创建等公共服务落实情况。
村监会的制度设计,对村干部的工作形成了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对于从源头上遏制村民权力泛滥、杜绝微腐败问题、促进农村和谐稳定,具有重要作用。与明年换届同步,如何组建一个强有力的村监会的队伍,让村监会的监督"长牙"、有威慑力,也是下一步的重点任务,让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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